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就“一刀切”問題,生態環境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今日表示,堅決反對、嚴格禁止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對企業采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對確實屬于“一刀切”問題的將作為重要事項向地方轉辦。
這位負責人說,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嚴格禁止“一刀切”,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對于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
他表示,生態環境部在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和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細化禁止“一刀切”的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環保“領跑者”企業和環境友好的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引導規范發展,保障正常生產。
同時,將加大對“一刀切”行為查處力度。這位負責人指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制定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等工作中,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做法。對采取集中停工、停業等“一刀切”方式應付督察的行為嚴肅查處,對確實屬于“一刀切”問題的作為重要事項向地方轉辦。
這位負責人強調,將統籌規范監督檢查頻次,做到對守法者無事不擾。他說,生態環境部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統籌規范監督檢查頻次,大幅減少督查檢查考核數量,只保留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幫扶兩項。出臺實施《統籌規范強化監督實施方案(試行)》,整合安排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水源地保護、打擊“洋垃圾”進口、“清廢”行動等多項專項任務,對計劃、任務、時間、地域、人員、方式進行全方位統籌,實現監督檢查規模、人數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減少。